学位制度正式实行:高等教育的法治开篇
1980年2月1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学位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标志学位制度正式建立。条例设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将人才评价从行政调配转向学术标准。1982年首批博士诞生,1983年首批文科博士出炉。2024年《学位法》通过,2025年施行,条例完成向"法"的跃升,支撑了四十年科技人力资源的积累。
1980年2月1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学位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标志学位制度正式建立。条例设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将人才评价从行政调配转向学术标准。1982年首批博士诞生,1983年首批文科博士出炉。2024年《学位法》通过,2025年施行,条例完成向"法"的跃升,支撑了四十年科技人力资源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