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4年1月30日,约翰·兰辛(John Ten Eyck Lansing Jr.)出生于纽约州奥尔巴尼一个荷兰裔世家。少年时他就读于国王学院,后跟随法官罗伯特·耶茨研读法律,又曾在纽约市随詹姆斯·杜安进修。1776至1777年独立战争期间,他放下书本担任菲利普·斯凯勒将军的军事秘书,自此与政治结下不解之缘。
1781年起,兰辛连续当选纽约州议会议员,并在1784、1785年以邦联国会议员身份参与立法。1786至1790年他出任奥尔巴尼市长,同时担任州议会众议院议长,是纽约政坛举足轻重的人物。1787年,纽约州委派他与耶茨、汉密尔顿三人前往费城参加制宪会议,本意是”修订《邦联条例》”。然而会议很快越过授权,着手制定一部全新的宪法。
兰辛与耶茨坚信会议越权,于1787年7月10日愤而退席,联名向州长克林顿陈明理由。回到纽约后,他联合乔治·克林顿,在1788年的波基普西批准大会上带头反对新宪法,力主保留各州主权。后世史家认为,正是兰辛这一派反联邦党人的抗争,促成了后来写入宪法的十条权利法案。
1790年起兰辛转入司法界,历任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1798年升任首席法官,1801至1814年出任纽约大法官。任上他拒绝维护富尔顿—利文斯顿的蒸汽船垄断,主张民众有自由航行的天然权利。1824与1828年,他还把审理的重要判例结集出版。1829年12月,年过七旬的兰辛赴纽约市出差,某晚投宿城市酒店后外出寄信,就此人间蒸发。有人说他遇害,也有人推测遭政敌加害,更多细节永远沉入哈德逊河的夜色。
兰辛在制宪会议期间的笔记后来由普林斯顿大学整理出版,成为研究会议内部博弈的一手材料。他还是”佩特森方案”的共同起草者之一,这份方案主张各州享有平等表决权,与汉密尔顿的强中央方案针锋相对。在纽约批准大会上,他力主”附条件批准”,要求先通过权利法案、再让纽约完全加入联邦,并保留了在极端情况下脱离的口子——这套以各州权利为先的思路,正是反联邦党人的典型底色。
转入司法界后,兰辛经办过几桩引人注目的案子。1799年,他在”约翰逊诉科尔金斯”案中写下异议;次年又主审了”人民诉威克斯”案——十九岁的埃尔玛·桑兹遇害,被告利瓦伊·威克斯由亚伦·伯尔、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出庭辩护,时任纽约市长卡德瓦拉德·科尔德任检察官。作为大法官,他拒绝向富尔顿—利文斯顿的蒸汽船垄断颁发禁令,理由是垄断侵害了民众自由航行的天然权利,这一立场后来被纠错法院推翻。
兰辛的失踪至今仍是纽约政坛一桩悬案。1829年12月12日前后,年过七旬的他入住纽约市的城市酒店,留下字条说要出去寄信,便再未归来。家人报警搜寻数周毫无结果,坊间流传着种种说法:有人相信他遭政敌暗害,有人猜他因债务或丑闻隐姓埋名,也有人称在西部乡野见过酷似他的老人。他的遗产与账目显示并非破产出走,那句”出去寄信”倒更像一场刻意的消失。无论真相如何,这位曾与汉密尔顿同桌议事、却选择愤然离席的制宪会议代表,以最扑朔迷离的方式为自己的一生画了句号。
在司法生涯里,兰辛以稳健务实著称。他主持编纂的判例集为后人所重,其对蒸汽船垄断的抵制,更被视为普通民众航行自由的一道防线。他与乔治·克林顿的盟友关系贯穿数十年,是纽约反联邦党人的中坚;而在联邦层面,他与汉密尔顿从费城一路对峙到奥尔巴尼,既是同乡又是政敌。史家普遍认为,正是兰辛这一派对州权的执着,逼出了宪法前十条修正案——权利法案的诞生,离不开这位”出走者”的坚持。今天普林斯顿大学所藏的兰辛会议笔记,仍被视为研究制宪会议内部博弈的珍贵一手材料。
兰辛的私人生活低调而稳固。他与科妮莉亚·雷蒙德成婚,育有数名子女,家族在奥尔巴尼经营着殷实的地产与口碑。作为虔诚的荷兰归正会信徒,他虽常年公务缠身,仍坚持家庭与教会的日常。妻子在他失踪后多方奔走、悬赏寻人,却始终未能等来丈夫的音讯,余生守着那段未竟的谜团。
在政治理念上,兰辛是州权论的坚定信徒。他主张各州保留主权、联邦权力须受明确约束,反对汉密尔顿式的强中央集权。在纽约批准大会上,他力主”附条件批准”——先通过权利法案,再让纽约完全加入联邦,并保留极端情况下退出的口子。这一思路虽未全被采纳,却深刻影响了后来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诞生。
兰辛的身影也留在了制度与判例里。他主持编纂的判例集长期被纽约法律界奉为参考;他拒绝蒸汽船垄断的判决,被视为民众航行自由的早期判例。那位在费城愤然离席、又在哈德逊河畔神秘消失的荷兰裔政治家,用一生的坚持与悬案,为美国建国初期的地方与中央之争,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注脚。
后世对兰辛的评价,多聚焦于他与联邦权力的持久角力。作为制宪会议上少数愤而退席的代表,他没有在宪法上签字,却以纽约批准大会上的坚持,把权利法案逼上了台面。纽约州府奥尔巴尼至今留有以他命名的街道与纪念,那位在费城离席、于哈德逊河夜色中消失的政治家,最终以”反联邦党人的良心”之名,留在了美国建国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