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平利用核能的时代新篇
1984年1月1日,中国政府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递交了接受《规约》的接受书,正式成为该机构第113个成员国。这一纸接受书,结束了中国与全球核合作体系长达二十余年的隔阂,开启了和平利用核能与国际合作的新纪元。
##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诞生与宗旨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缘起,与核武器带来的世界性恐惧密不可分。1956年10月26日,来自世界82个国家的代表举行会议,通过了旨在保障监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1957年7月29日,规约正式生效,机构宣告成立。其两大核心宗旨写在规约第一条:一是谋求加速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荣的贡献,二是确保由机构本身或经其监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简言之,促进核能和平利用、防止核武器扩散——这两项使命,构成了机构存在的全部合法性根基。
机构成立后,在保障监督与和平利用核能两大职能上开展了大量工作。它主持制定了《核事故和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逐步构建起全球核治理的基本框架。按规定,任何国家经理事会推荐和大会批准,并交存对规约的接受书,即可成为成员国。
## 中国的核工业基础与加入契机
中国经过近五十年的努力,建立了完整的核科技和核工业体系,是具有军民两种能力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基础,为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了实质性支撑。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国合法席位后,IAEA理事会随即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但中国因核工业发展阶段等因素,并未立即加入。
到了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中国亟需核技术助力发展。1983年,中国正式提交加入申请,其”和平利用核能、反对核扩散”的立场获得广泛认同。1983年10月11日,维也纳国际会议中心掌声雷动,IAEA第27届大会一致通过决议,正式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会员国。时任IAEA总干事埃克隆德评价:”这让机构真正拥有了全球代表性。”1984年1月1日,中国完成全部法律程序,正式履行两大核心义务:参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与接受核保障监督。
中国加入机构无疑大大增强了其在国际核事务中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作为核武器国家和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国的加入填补了全球核治理体系中最关键的一块拼图。中国此后担任指定理事国,先后加入并批准了《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安全公约》等公约条约,签订了自愿保障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丰富了机构保障监督的内容和技术手段。
## 双向共赢的合作实践
中国与IAEA的合作,从一开始就呈现出”有取有予”的双向特征。加入机构之时,正值中国核工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机构援助的重点恰与中国所需吻合。秦山核电站建设现场,时常能看到IAEA专家与中国工程师并肩研讨的身影,不少关键技术难题在交流中迎刃而解。在核医学领域,通过合作引进的同位素诊疗技术,让数十万癌症、甲亢等重病患者重获健康希望。中国直接采用IAEA安全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使核技术得到了比较健康安全的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利用自身成熟的技术和专家资源,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截至2020年底,中国累计提供技术合作基金捐款约8600万美元、核安保基金捐款约300万美元;向机构及其他成员国派出专家3000多人次,接受外国技术人员来华进修培训约4000人次,捐助专业技术设备和物资总价值约500万美元。中国还与机构合作设立了核电能力建设培训中心、核与辐射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建设中心、核安保技术协作中心、核农学协作中心等,为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核能能力建设提供资源平台。
1984年,中国成立了国家核安全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之后建成第一批商用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和大亚湾核电站。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刘华评价,中国全面采用IAEA安全标准的做法得到高度赞赏,并被向其他成员国推广。近年来,中国核电走向世界,在华龙一号等自主三代核电技术上取得突破,为全球核能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
## 加入三十年的回望
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IAEA第58届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30年来,双方始终密切合作,在核能、核科研、核安全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为促进核能在全球范围内安全、有效利用和防止核武器扩散作出了重要贡献。国防科工局副局长王毅韧在纪念研讨会上总结道,中国加入IAEA的30年,是推进和平的30年——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主张妥善处理和解决防核扩散问题,在敏感复杂核问题上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从1983年10月维也纳会议中心那阵掌声,到1984年元旦递交接受书的那一刻,再到此后数十年间在核能、核安全、核保障领域的深度参与,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实践,证明了和平利用核能这条道路的现实可行性。一个核武器国家选择加入全球核治理体系、主动接受保障监督、积极促进核能和平利用——这个选择本身就是对机构宗旨最有力的背书。1984年1月1日那天递交的接受书,其意义远超一份法律文件,它标志着中国以全新姿态融入国际核合作大家庭,也为全球核治理注入了不可替代的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