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日:一份《世界人权宣言》,读给每个人听
人权日定于12月10日,纪念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1950年由联合国大会决议设立。这一天全球举行纪念活动,重温人人生而自由。
每年12月10日,从纽约联合国总部到世界各地的学校、法院、社区中心,一场关于“人的尊严”的全球对话如期展开:有人在朗读《世界人权宣言》的条文,有人举起写满权利的标语牌,有人把宣言的简化版送进课堂——这一天是人权日,一个为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而设的节日。
人权日纪念的,是一份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文件。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夏乐宫举行的第三届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大会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出席的56个成员国中,48票赞成、0票反对、8票弃权。这份宣言诞生于二战硝烟刚刚散去之际:纳粹德国的暴行让人类空前地认识到,当基本人权被践踏,随之而来的就是战争与苦难。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起草、经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交大会审议的《世界人权宣言》,是有组织的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和基本自由作出的世界性宣言,也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一个文件。它开篇即写下那句振聋发聩的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全文30条,涵盖了生命、自由、安全、言论、信仰、教育、工作等人类生活的基本方面,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所有区别,都不能剥夺一个人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为了纪念这份里程碑式的文件,1950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第317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宣布每年12月10日为“人权日”。此后,人权日的内涵不断拓展:《世界人权宣言》与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共同构成“国际人权宪章”;联合国设立人权理事会,每五年颁发一次“联合国人权奖”,表彰为人权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作为世界上翻译语言最多的文献,《世界人权宣言》如今已有500多种语言版本——从联合国官网到社区课堂,人们用各自的母语传诵着这些条文,让人权的理念抵达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世界人权宣言》的影响力,早已超越法律文本: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蓝本,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石,是无数社会运动高举的旗帜——从争取种族平等的民权运动,到争取性别平等的妇女运动,从儿童权利保护到残疾人权利保障,宣言的30个条文,被一代代人权捍卫者翻译成行动。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所言:“《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也是人类共同的遗产。”
每年的12月10日,联合国都会围绕《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举办纪念活动,并发布当年主题:从“我们的权利,我们的未来,就在当下”到“尊严、自由、正义,人皆有之”,一个个主题提醒世界——人权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切切实实的生活。在中国,人权保障同样稳步推进:2026年6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在“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上正式发布,围绕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等作出全面规划;中国以发展促人权、以法治保人权,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让脱贫人口过上好日子,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上,让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让人人享有体面、有尊严的生活。放眼全球,人权事业依然任重道远:冲突地区平民饱受战火之苦,难民与流离失所者渴望家园,贫困与歧视仍在剥夺许多人的尊严,新技术也带来隐私保护等新课题。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警告,世界多地人权正遭受“大规模攻击”——正因如此,每年的12月10日更显珍贵:它提醒各国政府承担责任,也提醒每个普通人,捍卫人权可以从身边做起:反对歧视、尊重差异、为弱者发声、对不公说不。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这句写下近80年的宣言,至今仍是人类最朴素的愿望。人权日的意义,正在于提醒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守护自己的尊严;捍卫每一个人的权利,就是筑牢全人类的未来。愿人权之光,照亮世界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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