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宽容日:一次对话,让不同文明坐到一起
国际宽容日(InternationalDayforTolerance)是每年11月16日的联合国国际日:1993年联合国宣布1995年为“联合国宽容年”,1995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大会通过《宽容原则宣言》,1996年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1/95号决议确立该日。其目的在于强调在多元化社会里,应通过普及宽容教育使人们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每年11月16日,世界各地的学校、社区与文化机构会共同探讨一个关乎相处之道的主题——宽容,这一天是国际宽容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olerance)。它没有热闹的庆典,却有一场场宽容教育课、文化交流活动与文明对话论坛,让“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理念深入人心。
国际宽容日的确立,凝聚了国际社会对和平共处的深刻思考。1993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95年为“联合国宽容年”;1995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大会通过《宽容原则宣言》,申明“宽容是对我们这个世界各种文化、表达方式和做人方式丰富多样性的尊重、接纳和欣赏”;1996年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1/95号决议,确定每年11月16日为国际宽容日。正如新华网所介绍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国际宽容日的目的在于:强调在多元化社会里,应通过普及宽容方面的教育,使人们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宽容,是多元世界和睦相处的基石。当今世界,全球化、大量移民等因素使不同文化、信仰与生活方式更加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对不同的文化缺乏宽容、不能容纳与自己不同的行为方式、不能与各种文化进行有益的交流,会让世界面临诸多问题。正如人民网所阐释的,宽容意味着各种相异事物之间的多样化的共存,它承载着平等与公正的理念,既存在于道德层面,也存在于哲学和政治层面:从微观上看,宽容是一个人行走于世的态度、一种度量、一种胸怀,告诉人们以平等、互敬之心看待世间的人与事;从宏观上看,宽容是国与国、文明与文明之间对话与合作的基础。
在中国,“宽以待人”是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流传数百年——两家为宅基地相争,后退三尺、化干戈为玉帛,成为邻里宽容的美谈,已载入《中国名胜词典》;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世之道,同样蕴含着深刻的宽容智慧。今天,国际宽容日在中国也得到广泛关注:媒体刊发《宽容的力量》等文章,指出宽容能让社会更和谐、让世界更美好——赛场上对失败的宽容、执法者对无心之失的宽容、舆论场上对不同观点的宽容,都是宽容力量的生动注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倡导以宽宥之心面对人际磨合,把宽容视为既接纳他人不同、也放过不够完美的自己的人生智慧。国际宽容日没有特定的节令美食,也没有特定的服饰,它更像一场心灵教育:在这一天,人们重温“和而不同”的古老箴言,也提醒自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对全人类而言,11月16日提醒我们的是——世界的多彩源自差异,社会的和谐有赖宽容;当国际宽容日的倡导一年年延续,它所守护的,正是那个让不同文明平等对话、让不同人群和睦相处的共同世界。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处世哲学;以宽容播种,以理解浇灌,让和谐之花开遍人间,多一分宽容,少一分纷争。天下大同,和而不同,以和为贵,宽则得众。
宽容理念深深植根于人类共同的智慧传统。《联合国宪章》开篇就倡导“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1945年11月16日通过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宪章序言亦申明:和平若要持久,必须建立在人类的智力和道德团结基础上——宽容正是这种团结的题中之义。
从心理学的视角看,宽容如同“一剂良药”,能够化解人际间的冲突和矛盾,增进彼此的理解和和谐。在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不如意之事,若总是执着于怨恨和报复,只会让事态越来越糟;而宽容则能让人以平和的心态面对问题,从而找到更好的解决之道。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互鉴而丰富。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不同文明之间更需平等对话、包容互鉴。正如中华文化所倡导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宽容不是放弃原则,而是在尊重差异中寻求共识,在理解他者中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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