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多日本人吃完中国饺子倒下:那起震动中日的毒饺子事件
2008年1月31日,日本放送协会(NHK)等主流媒体密集报导:日本多地消费者食用中国河北石家庄天洋食品厂生产的速冻饺子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医院检出有机磷农药甲胺磷,累计送医人数超过400人。这起事件后来被称为"毒饺子事件",是中日贸易史上影响最大的食品质量风波之一。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2008年1月下旬,日本兵库、千叶、名古屋等地陆续有家庭报告,吃过从超市买回家的中国产冷冻煎饺后出现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等症状。1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中国驻日使馆,正式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通报这一情况。当天,日本媒体已经抢先把消息捅了出去。1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事回应,说中方高度重视,已立即暂停涉事企业的生产和出口,并对相关产品抽样检测。
涉事产品是河北石家庄天洋食品厂出口的两批速冻猪肉白菜馅饺子,一批是2007年10月1日生产、13克规格,另一批是2007年10月20日生产、14克规格。甲胺磷是一种剧毒有机磷杀虫剂,中国从2007年起已经明令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更不允许出现在直接入口食品里。事件曝光后,日本厚劳省在多个家庭保留的剩余饺子和汤汁中检出甲胺磷成分,日本警方以杀人未遂嫌疑立案调查。
事件迅速发酵。日本超市纷纷下架中国产冷冻食品,民众对中国食品的信任一落千丈。日本国会召开听证会,农水大臣被质询。中国国内舆论也炸了锅,质疑国内食品企业出口产品把关不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天洋食品厂。
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专门召开发布会,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通报调查结果:从企业生产线、原材料、库存和日方带回的样品中,均未检出甲胺磷;企业管理规范,各环节没有异常。魏传忠明确说,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作案的个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也表示,综合现场勘查和模拟实验,甲胺磷在中国境内生产环节投放的可能性极小。
但调查并没有马上结束。日本方面最初怀疑是中国生产线上污染,中方则怀疑是日本物流或销售环节被人故意投毒。双方一度僵持。事件还一度影响到中日关系,日本政客借题发挥,呼吁对中国食品加强检查。
2010年3月,中国警方经过两年多侦查,在石家庄将犯罪嫌疑人吕月庭抓获。吕月庭,1974年生,1993年至2009年一直在天洋食品厂工作,因对工资待遇和个别同事不满,为报复泄愤,利用工作之便进入工厂冷库,用注射器把甲胺磷注射进冷库中存放的成品速冻饺子。他一共注射了两批产品,其中一批出口日本,另一批内销到承德,导致中日两地都有人中毒。
2013年7月31日,吕月庭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和媒体记者旁听。2014年1月20日,法院一审宣判,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吕月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吕月庭因多次要求涨工资未果而起意投毒。
这起事件对天洋食品厂是毁灭性打击。事件曝光后,工厂被勒令停产,出口订单全部取消,最终倒闭,上千名职工下岗。事件也倒逼中日两国加强食品出口安检合作,中国随后扩大了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监装监卸制度,日本则增设了对中国食品的口岸抽检比例。
回头看,2008年1月31日NHK的那一轮报导,是这起跨国投毒案第一次大规模进入公众视野。真正的原因不是农药残留超标,而是一名被工资待遇问题困住的工人,用一支注射器把剧毒农药注射进了出口冷冻饺子里。这起案件也成了中日食品安全合作和刑事侦查协作的一个标志性案例。
这起案件还推动了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机制的建立。此后两国建立了食品出口企业备案、监装监卸、口岸抽检等制度,中国对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管明显加强。2008年1月31日NHK的那一轮报道,因此不只是一次食品安全风波,更是中日食品贸易合作和刑事侦查协作的一个标志性案例。
参考资料
- 人民网-石家庄毒饺子案凶手获无期要求涨工资未果投毒
- 人民网-毒饺子案在石家庄开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08年1月31日发言人刘建超例行记者会
- 央视网-每周质量报告饺子中毒事件调查
-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国新办饺子中毒事件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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