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亩制:五指山深处的家族公社
在今天的五指山市腹地,历史上曾存在一种独特的生产和社会组织——合亩制。合亩是汉语意译,黎语称“纹茂”,意思是“家族”;过去一般又叫“翁堂沃工”或“翁堂打”,意思是“大家一起做工”或“大家的田”。从其本来意义看,它可能是一种较原始的家族公社,是研究人类社会早期形态的活化石。
合亩制的规模并不大。据调查,新中国成立前保留合亩制的地区有26个乡、13000多人,约占当时黎族人口(约36万)的3.73%,主要分布在原保亭、乐东、白沙三县交界的五指山腹地。这里山高林深、交通闭塞,与外界交往较少,因而原始公社制的残余得以保留。一个合亩包括若干家庭,各个家庭之间原本有着血缘关系,后来逐渐有非血缘成员参加。合亩内的主要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由合亩统一经营,全体成员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劳动中简单协作盛行,不分工种、不分轻重,大家都是一齐干。
合亩地区的生产力水平比黎族一般地区更低。生产全部使用木耙或竹耙,铁制农具有犁、锄、钩刀、铲、手捻小刀等,犁的质量差、犁头较小;收割用手捻小刀逐穗捻割;插秧前用牛踩烂田泥。稻谷每亩年产量仅达120斤左右。山栏稻(旱稻)的种植约占稻谷播种量的20%,把山林砍倒烧光、戳穴点种,二三年后就丢荒另择地烧垦。生产中禁忌繁多:如遇牛日,不能用牛犁田、耙田;鸡日,妇女不能拔秧;蛇日和马日,不能犁田、耙田、播种、收割等等。男女分工严格,男子负责犁田、耙田、浸种、播种、灌溉、挑稻、防兽害和烧山栏地,妇女管理选种、插秧、除草、收割和播山栏稻种子。狩猎一般以村为单位进行,猎获物在村内按户平均分配。
合亩制的存在与黎族社会历史发展不平衡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前,占黎族总人口和总面积94%以上的地区已与当地汉族一样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封建地主经济比较发达;而五指山腹地却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这种不平衡在黎族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体现:母系氏族公社的遗迹在近现代民族学调查中仍可找到,如宋代文献记载琼山县黎族女首领“三十六峒统领”王二娘“二娘死,女亦能继其业”;清代文献记载黎族内部发生纠纷时,只要妇女出面干预或调解就可平息;新中国成立前毛枝峒和毛道峒发生械斗时,也由寡妇出面调解。“不落夫家”的婚俗、妇女死后葬回娘家墓地的习惯,都可能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对偶婚和亲属关系的残余。
20世纪50年代,随着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合亩制逐步解体,黎族群众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今天,合亩制地区所在的白沙、五指山等地已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年的“翁堂打”之地,如今林下经济、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五指山市毛阳镇还入选了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名单。合亩制作为一份珍贵的社会历史资料,被民族学、人类学界持续研究,它记录了黎族人民从原始公社迈向现代社会的完整足迹。合亩制并非孤立存在,它与周围地区形成了鲜明对比。根据保亭什岭、乐东头塘、东方南叉3个乡1947年的调查,占总户数8.8%的地主、富农占有土地48.8%,而占总户数59%的贫雇农只占有土地16.64%——封建地主经济地区土地两极分化严重;而在合亩制地区,土地由合亩统一经营、收获按户平均分配,保持着原始共产制的平等色彩。两类地区稻谷亩产也有差距:一般地区约150斤,合亩地区仅120斤左右;山栏稻占稻谷播种量的比重,一般地区约5%,合亩地区达20%。合亩制地区"砍倒烧光"的粗放经营和繁多的生产禁忌,虽然束缚了生产力,却也完整保存了黎族古老的耕作传统和集体协作精神。如今,当年的合亩制村落大多已融入现代生活,五指山市毛阳镇、番阳镇一带依托热带雨林和红色文化发展乡村旅游,黎族群众住进新楼、用上现代农业技术,曾经"翁堂打"的共耕田,如今种出了林下经济的新希望。合亩制的历史,是黎族社会从原始公社走向社会主义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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