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西藏宣布独立,为何始终无效

事件日期:
1913年1月10日

1913年1月10日,辛亥革命刚满一年,中国北方的政局仍是一团乱麻。就在这一天,远在青藏高原的西藏地方当局传出“宣布独立”的消息。然而百余年后再回头看,这次“独立”从一开始就缺少最要紧的东西——合法性。它既没有得到当时中国中央政府的承认,也没有获得任何国家的外交认可,最终只留下一份无人认领的文书。

事情要从一场更大的变局说起。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1912年清帝退位、中华民国成立,但新生的共和政权立足未稳,各地军阀林立、政令难出都门。英国趁机加紧在西藏的动作,一面阻止中国军队进藏,一面对袁世凯政府施压,逼迫中方同意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与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举行所谓“三方会议”。正是在这种趁火打劫的氛围里,西藏地方与外蒙古之间也私下勾连起来。

勾连的关键人物,是一位叫德尔智的布里亚特蒙古喇嘛。德尔智是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侍读,同时持有俄国国籍,与沙俄方面过从甚密。1913年1月11日,他绕开中央政府,跑到外蒙古库伦(今乌兰巴托),与当地分裂集团签下一份互相承认“独立主权”的《蒙藏条约》。彼时的外蒙古本身也是在沙俄支持下自封的“大蒙古国”,同样没有获得国际承认,根本算不上主权国家。两个都自说自话“独立”的地方当局,关起门来互相盖章,这样的“条约”自然不具备国家间条约的性质。1924年缔结《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时,苏联政府还明确承认外蒙古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作为主权国家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是在此之后才成立的。

更尴尬的是,连西藏方面自己后来都不认这笔账。英国方面得知《蒙藏条约》后,担心沙俄势力插足西藏,派官员柏尔当面询问夏扎(伦钦夏扎·班觉多吉)。夏扎的答复很直白:达赖从未授权德尔智与蒙古订立任何条约,那封差人带去的不过是封普通信札,不过是请他“为佛教谋利”而已。可见达赖和夏扎都未承认过这份所谓的《蒙藏条约》,所谓“互相承认独立”不过是德尔智擅作主张。

“西藏独立”这个词,其实是这一年才被正式“出笼”的。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狂潮,英国自1888年、1903年两度武装侵藏,遭当地军民抵抗未能得逞,便转而在西藏培植亲帝分裂势力。1907年,英俄秘密签订《西藏协定》,第一次在国际文件中把中国对西藏的“主权”篡改为“宗主权”。1913年10月13日,英国在印度北部的西姆拉召集所谓“中英藏三方会议”,授意西藏代表首次提出“西藏独立”的要求,还开出了把青海、川西大片中国领土划入西藏的荒谬条件。在英国代表麦克马洪的操纵下,会议更背着中方与夏扎秘密换文,炮制了一条把中国藏南九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划给英属印度的“麦克马洪线”——这笔交易英方多年不敢公开,西藏方面也从未批准,伦钦夏扎甚至不敢正式报告达赖喇嘛。

1914年7月3日,麦克马洪与夏扎在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西姆拉条约》上签了字,中国政府代表陈贻范拒绝签字,并郑重声明:中国对英藏之间单独签订的任何条约或类似文件,概不承认。7月6日,中国政府照会英国驻华公使,重申“不能承认中国未经承认之英藏所签之约”。西姆拉会议就此破产。此后这条非法的“麦克马洪线”长期成为中印边界争议的源头之一,但中国政府的立场始终一以贯之:从未承认。

回顾这段历史,脉络其实很清楚:西藏从未真正成为独立国家,中央政府的管辖也从未中断。1924年《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苏联明确承认外蒙古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1940年,国民政府更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1942年西藏地方政府在英国支持下成立所谓“外交局”,也因全国人民和国民政府反对而不得不改弦更张。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承认过“西藏独立”。趁乱而起的所谓“宣布独立”,既无国内法理支撑,也无国际承认,自然自始无效。

从国际法的角度审视,构成主权国家须具备固定居民、确定领土、有效政府以及与他国交往的能力等要件,而1913年的西藏地方当局既不能独立处理外交,也从未获得任何国家的承认,其“独立”宣示不过是英俄两大帝国在中国边疆角力的产物。所谓《蒙藏条约》由无外交权限的德尔智私自签订,达赖与夏扎事后均予否认;《西姆拉条约》则遭中国政府代表当场拒签并照会声明不予承认。缺少了中央政府的认可这一根本前提,任何单方面的文书都无法产生分割领土、变更主权的法律效力。

事实上,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辖从元代设宣政院起便一脉相承,明代封授、清代设驻藏大臣与金瓶掣签制度,主权行使从未中断。1913年的风波,恰恰暴露了近代中国积贫积弱之际,帝国主义如何利用边疆做文章。回望这段历史,它留给后人的启示十分清晰:国家的统一与强盛,才是任何分裂图谋都无法撼动的根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既是历史的结论,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1913年前后策动“西藏独立”的核心力量并非西藏民众,而是外部帝国主义势力及其扶植的少数上层分裂分子。广大藏族人民与祖国内地在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上长期血脉相连,从茶马古道的商贸往来,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须经中央册封的宗教制度,处处印证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历史反复证明,任何割裂这种联系的图谋,最终都只能以失败收场。今天回望这段往事,其价值不仅在于厘清一桩历史公案,更在于让人们看清: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从来都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与根本利益所在。